二次入境

签证有效期内第二次入境只给了4个月,如何申请延期比较合理?

我妈之前来过3次,每次都是6个月准时回去,没有办理过延期。最近一次是09年10月到
10年4月。7月底(3个月后)芝加哥入关只给4个月停留时间,没有问任何问题,就是不
给6个月(入关的时候已经买好了半年后的返程机票),说是来的太频繁了。

请问有类似情况的申请延期成功吗?这种情况下用什么理由延期比较好?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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