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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关于OPT延期申请的RFE(request for evidence),要求提供OPT期间的雇佣记录。自己的累计无业时间是超过90天的(如果不累计的话,每次没有超过90天),有潜在的可能申请会被否决。现在已经有正式工作了,公司之前许诺明年申H1B,现在的OPT已经过期了,是因为延期申请还在审理所以还能继续工作。如果延期被拒,那就立马不能工作了,那时能不能转J1? J1是不是只能人不在美国的时候申请?或许可以先回国再申请J1? 或者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