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 of status,原签证有效

今天国际学生办公室认定我之前做的一些事是unauthorized employment,要重新做I20,并要求我离境再入境。他们给了两个方案,要么重新申请新签证,要么持刚返签的签证入境。

重新签证的话,我可以要到系里对这件事的解释信,说明是我被系里的老师误导了。只不过DS160上面就不得不有些黑记录了。用之前的签证的话,我可以考虑去墨西哥再回来,不过又担心入境时会不会遇上些麻烦。现在特别纠结。

想请大家给点建议。万分感谢。

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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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international office事儿够多的。

你问他们说这两个option有什么区别吗?我觉得让你出境的意思是说你现在I-94不好用了,得换新的。但是,如果你去墨西哥的话,非常有可能拿不到新的I-94, 尤其是陆路。

我建议你和international office好好沟通一下,弄清楚两个option的区别。

你实在不行可以考虑咨询一下移民律师

hh1985 的头像

谢谢您的建议。我和学生办公室已经谈过3次了。这两个options还是有些差别的,一个风险在签证那儿,一个风险在入境那儿。相比之下,签证的风险会更高一些,也许还会被check。

我之前联系过一些律师,没有听到太多实质性的建议。

如果去墨西哥的话我想坐飞机去,机场待两个小时又飞回来。在mitbbs上看到有人今年这么搞过,成功了。

不过不管怎样弄,以后签证都一直是个麻烦......

匿名天使 的头像

你是怎么被发现的呀?

还有,必须要办新的 I-20吗?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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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收到英国那边一封邮件,要我提供SSN制作1099MISC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在一个律师网上post了自己的情况,大家都说没事,去学生办公室咨询一下就是了。 于是我就去了,于是就悲剧了......后面才发现,不管当时给还是不给SSN,对于后面都没有太大影响的。只要在F1期间不被发现就啥事都不会有。

现在除非打官司,把他们的结论推翻,估计没有其他办法了,但那样一旦没有成功,我的签证就会立刻失效。我2个月前刚更新了签证,准备拿到I20后坐飞机去Cancun一趟,返程在boston或者new york入境。同时让系里写一封解释信,并做好入境被拒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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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意思是,SSN里面有你的报税的记录了对吧?

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会知道你有没有工作的,而且就算知道了,没有被警察抓到或者直接的文字证明,是没有事情。

我觉得这个事情可大可小,如果移民官非要不让你入境,那真的没有办法,
我想,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上足够的证明,学校给你的证明最重要,如果能跟移民官说清楚,那样就应该没事,楼主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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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祝福。我会好好准备的,系里已经同意报销机票了,就看什么时候I20做完。

报税归税务局管,移民局平时是没有权力去调那个资料的。当F1转H1B时,移民局有可能知道,但是那时有豁免条例可以引用,并且回国一趟就可以把事情洗白。所以我现在的情况是各种可能中最坏的结果,不过这可能就是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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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担心,学生他们不会很难为的,

我还是没有搞懂,学校是怎么知道的?

而且,学校是怎么证实的,不要过分的担心啦,现在担心也没什么用,
一定可以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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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原本不知道的。我为那个兼职的1099misc表和ssn的事去向isso咨询,他们才注意到的。现在那个税表的事情他们根本就不管了,注意力都在unauthorized employment上面。

要怪就怪我警惕性不够。我现在就想早点离开(系里决定帮我报销机票),但是I20没下来,又不敢走,这样拖着感觉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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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可以联系到公司,跟公司讲说,这段时间虽然你在公司,但是只是做实习,并没有收入,而且也不算公司的员工,
只是兴趣爱好,到他们那里学东西。

还有,isso的人是当场告诉你 out of status 还是,你回家以后发邮件告诉你的?

他们有没有调查的过程?

如果你没有收入是不用交税的,如果你不交税,就可以说那个不是工作,那个只是爱好,

这得看公司会不会配合你出这个证明,如果学校有去公司证实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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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英国的出版社。我是通过系里的一个老师,帮学术期刊审提交的网络数据库......这个东西对我自己的课题还很有意义,所以我老板也是同意了的。

isso做了一段时间的调查,最后发了确认邮件。

我考虑过这些证明。但是isso不承认这些,移民局对employment的定义要宽泛很多,如果有work,有对应的payment就算。当然,如果要辩论的话,可以从立法的动机的角度来辩(和学习目的的关系,对us market的影响),但是那得是在他们和我处在对等地位的前提下才行(比如法庭)。现在他们把握着解释权,我没有办法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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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过程中,你没有提交任何的资料吗?

好郁闷啊,老板既然同意,那你就是受误导的啊。
这样的话,责任应该在学校,他们为什么还这么理直气壮的说你 out of status ?

你是不是应该跟学校再好好谈谈,让学校把整个事件写成一个正式的说明,那样你签证的时候也好签一点。。

匿名天使 的头像

跟签证官说明,你不是主观故意的,

那样的话,签证官应该会让你过,
而且,学校估计也很愿意帮你的忙。。

还有跟学校打官司估计赢不了,因为那个是规定,你挑战不了的。

你只能跟学校商量,尽可能的让他们写一些帮组你拿到签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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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他们都清楚。我觉得对我有利的资料他们就是不采用。

学生办公室觉得这个事情没有经过他们同意,而他们确实有这个权力来决定是否out of status. 我感觉,处理这些事情,就和警察抓到小偷,也算业绩的,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我已经和他们谈过三次了。现在是系里的领导约他们谈。估计决定是改不了了。系里写了封很强硬的解释信,想迫使isso也认同这封解释信(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拉下面子来承认)。这样在后期需要签证和入境的时候,这个文件就很有说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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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了系里的证明信,就不要担心了,楼主。

你这是特殊事件,不是普通的 未经允许工作, 我想IEE 他们不会是要搞业绩什么的,
他们也嫌麻烦的,因为自己的学校的学生出了问题,移民局会有记录,会很麻烦的,而且对学校信誉也不好。

所以一般他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能你们国际生办公室的人,是在赌气吧,我想,自己的学生,不会那么狠的,楼主,会没事的。
不要担心了。。你看,系里都有证明了,还怕什么啊。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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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你吉言,我会好好准备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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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问题,你去咨询的时候,他是怎么说,你未经允许工作的, 是让你回去等通知,然后他们调查,还是他直接说,你要换I——20,然后又书面的发email 给你?
中间持续多久啊?

只是好奇,我有个朋友在OPT的问题上有些纠结,我帮问下。。
谢谢楼主了,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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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当场就说,这可能是unauthorized employment,然后表示要继续调查,如果被认为是unauthorized employment,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样就有了后面的两次谈话。直到最后一次谈话他们才做的决定。

持续的时间有两个星期吧,不过这个不好说,主要是我时间安排有些问题,把见面的时间往后拖了。如果他们觉得情况清楚,当场作决定也是有可能的。

OPT的话好像容易出现超期被当作unauthorized employment,希望你的朋友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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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international office的人够操蛋的,小题大做。

hh1985 的头像

对啊,一开始根本就没有想到他们会这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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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的这个事情解决了吗?

你说的F1转H1B时用的豁免条例是哪个?回国一趟就可以把事情洗白是什么道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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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解决了。因为原签证没有过期,我在墨西哥玩了几天,然后坐飞机又回美国了。入境时非常顺利,他们没有问任何多余的问题。

具体条例我记不清了。你可以搜一下H1B violation status, 会有很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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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请问你是phd或者master?我现在是undergraduate,我想知道我让International Office知道事情后,会让我继续在这个学期上课吗?还是直接让我走,下个term再上学?谢谢你解答。现在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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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1)请问你是phd或者master?我现在是undergraduate,我想知道我让International Office知道事情后,会让我继续在这个学期上课吗?还是直接让我走,下个term再上学?谢谢你解答。现在很急。

(2)这样解决之后算是犯了crime吗?还是就只是violation of status?

关于转H1-B,我的担心是在转的时候会填写表格,如果表格上面问我有没有violate过,而我写没有的话,我就是misrepresentation了。

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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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phd。如果international office知道后,你的学业会立刻停止。我一直觉得当初最愚蠢的决定就是把这事情告诉isso。其实不说,什么事情都不会有,毕业后就算移民局知道也没事。

这是violation of status,有没有crime看具体什么事情了。对签证,入境影响都很大,而且重新上学后一年以内不能有任何校外工作

有记录的话需要如实填,如果有疑问可以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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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细些说说关于“毕业后就算移民局知道也没事”的依据吗?谢谢你啊。我没找到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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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细些说说关于“毕业后就算移民局知道也没事”的依据吗?谢谢你啊。我没找到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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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s-non-immigrants.blogspot.com/2011/07/understanding-section-245k-to-use-it.html

Section 245(k) can render the normal bars to adjustment of status found in section 245(c)(2), (c)(7), and (c)(8) inapplicable to certain employment-based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nts who, since their last lawful admission to the United States have not, for an aggregate period of more than 180 days:

(A) failed to maintain, continuously, a lawful status; ( violation as per 245(c)(7) )
(B) engaged in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 violation as per 245(c)(2) ) or
(C) otherwise violated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his or her admission (violation as per 245(c)(8) )

天数的计算是从最后一次合法入境开始算起的(虽然已经有记录了...),

如果真的很紧急,最好向律师咨询一下,但是也要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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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啊哥们,我就是之前一直跟你聊的那个人,

看到你顺利搞定,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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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这个条款似乎是针对临时签证(如H1-B)转绿卡的时候用的。我现在F-1要转H1-B,恐怕这个不合用。我正在找律师咨询中,找了好几个,都没有给出特别明确的答复。似乎因为这样的案例不多而且因为还没有被政府传召,律师都没有接case的可能,所以他们都没有incentive。苦恼极了。其中一个律师竟然告诉我学校不会在意这方面的事情,跟学校说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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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的那些事情是有ssn记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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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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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再问你一个问题。

你从墨西哥回到美国入境的时候,官员有问你具体犯了什么violation吗?你系里面给你写的信有用到吗?用处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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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波士顿入境的。入境时因为christmas,外国人通道直接就没人排队。官员随便问了两个问题:在Cancun呆了几天,为什么一个人去cancun而不找朋友...
第一个问题我说三天
第二个问题我的回答是:I wish I could take someone with me...

没有任何多余的事情了。isso和系里的证明文件都没有用上。

入境地点据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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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请问你确认245(k)适用于F-1转H1-B吗?

如果适用的话,意思是我转H1-B的时候可以说我在这家公司做过?

hh1985 的头像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没有办法说得非常确定。这里有个帖子比较有意思
http://www.immigration-information.com/forums/archive/index.php/t-15980.html

引了其中一段话
Please keep in mind that the 180 day interval is only relevant in cases involving unlawful presence, not unlawful status. Unlawful presence is a defined term. It means that the nonimmigrant either overstayed the date on their I-94 or they were told by the USCIS that they were in unlawful status. Either way, that person would go into unlawful presence immediately. After 180 days in unlawful status, they then become subject to the three year bar upon departure from the U.S. More than a year in unlawful presence and they are subject to a ten year bar.

Unlawful status is a different matter. As long as you don't go into unlawful presence, it doesn't matter how long you remain in unlawful status.

The penalties for unlawful status are that you may not change or extend nonimmigrant status. If you leave the U.S. and return, however, you get a fresh start and your prior unlawful status does not affect your current nonimmigrant status. If you wish to apply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to that of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that is a different matter. The law provides that unless you are an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nt processing under the limited exemption provided by Section 245(k), or the full exemption provided to "immediate relatives" of U.S. citizens, any prior status violation acts as a complete bar to eligibility to adjust status.

匿名天使 的头像

你好,请问为什么你不用重新签证?仅仅是因为你的签证没到期吗?

hh1985 的头像

是的。isso重新制作了一份i20表,上面的sevis号和原先签证的sevis号已经不对应了,理论上讲是需要重新签证的。但是实际操作中,这是块灰色地带,很多人用原来的未过期签证就可以重新入境了。isso和我讨论方案时,说他们也默许这样的做法。

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是移民法庭或者移民局宣布out of status(比如reinstatement不成功),原签证会立刻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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