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签证的若干问题

各位好!

有几个问题想在此请教大家,谢谢!

1)H1B:我2011年7月份开始OPT,律师跟我说现在就可以帮我申请今年(2011年)的H1B,2011年10月1日生效。
我的问题是:
A. H1B早申请和晚申请有什么区别吗?我听同学说,区别之一就是缴税。因为我是alien,在拿到H1B前都可以缴教低的税,请问这是真的吗?差别有多大?另外一个因素就是我的妻子,也就是我有dependent,我搞不懂这个会怎么影响税率?
2)H4:
我的女朋友目前在国内,我们计划结婚。我女朋友大概7月份B2过来,11月份一定要回国一趟。现在在考虑两个可能:
A. 女朋友B2过来,待3个月后和我在美国领证,然后转H4。
B. 女朋友B2过来,我H1B生效后和她一起回国领证,然后我回来,她再申请H4过来。
请问哪种情况比较可行?风险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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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天使 的头像

1)
F1/OPT不交FICA(Social Security + Medicare), H4可以作为H1的dependent报税。两种情况差不多。
2)
B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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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说 FICA大概是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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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天使 wrote:
1)
F1/OPT不交FICA(Social Security + Medicare), H4可以作为H1的dependent报税。两种情况差不多。
2)
B最好不过

请问“B最好不过”?好像没有写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