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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旅美进关时,移民局官员签6个月(9月3日到3月2日),我们的往返机票是3月3日,当时该官员同意改为3月4日,后来才发现只改了一人,另一位末改,我们于3月3日回国,这次再次旅美是否在安全事项的逾期不归栏里作说明。请邦忙给个主意,先谢了。
qxs111
2010-04-03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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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订阅回复提醒
2010-04-19 04:03
我找到了,可以有几天豁免。
2010-05-11 21:01
已通过,谢谢
qxs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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