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签证怎么办理

美国婚姻签证分为移民类和非移民类两种:移民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婚姻类移民—— 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然后办理移民签证,进而获得绿卡,这是一种取得美国绿卡最有效的方式。这种签证不受国家配额指标的限制,每年大约有十六、七万的美国公民娶了外籍新娘或嫁了外籍丈夫,办理了美国公民配偶团聚移民。这种移民类的婚姻签证申请人均需经过移民官的面试审核,申请人只有从材料准备上和面试中准确地表达得到签证官的认可,方可获得移民签证。

  未婚夫妻的结婚签证(又称为K1K2签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临时签证。这类签证要求外籍人入境后必须与美国公民身份的未婚妻或未婚夫在90天内结婚,结婚之后,夫妻中外籍一方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与外籍配偶谈论男婚女嫁,爱情不分国籍地区种族宗教,火花在哪里都会发生,在美国境内嫁娶与在国外嫁娶在办理来美的程序上稍有不同,无论哪种情况,领事馆官员签发K签证的目的只是为了使申请人能够持该签证进入美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和签证请求人结婚。申请人办理完婚手续后即开始了有附加条件的美国居住生活。经两年的事实婚姻检验合格后,申请人便可解除条件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永久居留权者。

  在K签证种类中,还有一种K3K4签证,这是美国移民局为了解决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海外配偶早日进到美国团聚的一种快捷的非移民签证,

这种签证让美国公民配偶着实得到了能及早团聚的安慰。

  “美国签证申请难”这一说法已是众所周知了,究其原因,的确是“前人砍树,后人遭殃”的结果。申请之难都体现在它的专业性上,早先以假乱真,鱼目混杂的现象让美国人措手不及,严把关,严审核也是美国人的必然举措。

  美国婚姻移民注意事项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配偶移民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的,但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两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有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的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论坛: 
关键词 tags: 

评论

众所周知,K-1签证主要都看中两人感情的真实性已经经济状况,那我想知道,申请表格中的工作经历是否也重要呢?谢谢

匿名天使 的头像

这个不是很清楚,建议你找中介代办签证吧